三中国男来新偷逾13万元钻戒被捕,一人称自己“在中国是法律代表,无意间卷入这起事件”
一人“看水”,一人阻挡店员视线、另一人趁机下手,三中国男被指专门搭飞机来新,联手从乌节路当铺偷走一枚逾13万元的三克拉钻戒,其中一名被告否认指控,称是无意间帮助了另两人行窃,不是共谋。
何元林逃到马国后,被引渡回新。(档案照片)
这起偷窃事件发生在2023年7月16日傍晚6时27分左右,地点是乌节路幸运商业中心的一家当铺。
《新明日报》2023年报道,被指共谋干案的三名中国籍男子分别是陆景南(49岁)、罗毅(50岁)和何元林(59岁)。三人在2023年7月11日陆续飞抵新加坡,隔天下午1时50分,陆景南到当铺假称要为妻子买礼物,咨询手表和钻戒的价格,之后离开。
被指挡视线
让同谋下手
下午5时35分,三人前往当铺,何元林负责“看水”,陆景南则告诉店员要买下价值13万2479元的3.01克拉钻戒,但之后又要求看另一枚较小的钻戒。趁店员离开拿钻戒时,罗毅挡住了其他店员的去路与视线,陆景南趁机偷走原本在看的钻戒。
之后其中两人搭巴士逃往马来西亚,罗毅则搭飞机离境。
被告罗毅面对一项与另两人共谋偷窃的控状,案件昨日原本进入认罪程序,但他否认指控。
法官询问被告是否不知道两人计划偷钻戒,并且不是有意要帮助他们,被告回答:“是”。
陆景南作为主谋,2023年11月16日已被判坐牢两年八个月。(人名译音)
自称法律代表
赌场认识两同伙
多次强调和另两人素不相识,直到在新加坡赌场才结识。
被告在庭上说,没有与另两人共谋偷窃,在来到新加坡之前,没有两人的任何联系方式,并不认识他们。
他称:“我在中国是守法公民,是一间公司的法律代表,我是被卷入这起事件。”
然而,被告也坚持说,他不想再打官司,只想尽快认罪。
法官指出,由于被告说自己没有与两人共谋,与控状不一致,需要将此案展至2024年3月25日,进行审前会议讨论。
事发后四个月开始被还押
根据警方早前发出的文告,东陵警署警员在接获报案后,调阅警方电眼和闭路电视,火速掌握了其中两人的身份,并查处他们在警方接获投报的一小时内,已逃往马国。
国家法院随后发出逮捕令,在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配合与协助下,陆景南与何元林于7月19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被捕,隔天引渡回新加坡。
庭上未说明被告罗毅如何被捕,但根据法庭记录,他于11月18日,也就是事发后的四个月开始被还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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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严思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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